欢迎光临鹿泉区创业孵化基地网站! 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当前位置:首页 > 基地制度 > 正文

基地制度

鹿泉区创业孵化基地档案管理制度

鹿泉区创业孵化基地 发布时间:2022-02-08

为了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体的档案管理,及时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,制定本制度: 

1、孵化基地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基地的规章制度和入驻创业实体的信息,妥善保管基地的资料。 

2、孵化基地建立独立的档案室,安排专人负责,档案室保证良好通风和整洁。 

3、入驻创业实体实行“一户一档”管理制度。档案内容包括:创业实体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就业创业证、创业培训合格证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;创业实体入园告知书、创业实体年底考核评估表、完税证明、创业实体入驻申请推荐表、入驻协议书。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,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。 

4、档案管理员认真做好档案借阅记录,借阅人员不得随意将原始档案带出档案室。非档案管理员不得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或拿取。 

5、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当面核对清档案材料,防止丢失。 

6、做好档案室的防火、放盗、防虫、防尘、防潮等安全工作。

Processed in 0.073415 Second , 35 querys.